會議事由:管委會一○五年○九月會務會議
會議日期:一○五年八月三十日(星期二)
會議日期:二○時○○分
會議地點:管委會辦公室
會議主席:管委會主任委員 黃紹傑先生
出席委員:黃紹傑委員、劉玉琴委員、王永茂委員、黃淑英委員、鐘世耀委員
列席人員:
司儀報告:本次會議應出席管理委員7人/7票,實際出席管理委員5人/5票,出席委員人數比例為71.42%,出席委員票數比例為71.42%,合乎法定要件及本社區規約,請主席宣佈開會。
主席致詞:今天召開本屆管理委員會第一○五○九號會務會議,管理中心已臚列若干議案,請出席委員踴躍參與討論。前述議案以過半數表決通過為依據,並製成會議記錄公告之。
來賓致詞:略
議題討論:
議題①:本大樓機車停車區加設監視器發包決議案。
|
案由:本案係執行第四次例會臨時動議議題一「…,本會決議併同前述電梯監視器更新乙案,即刻辦理招商增設錄影監視設備,…」之決議文。
說明:本案會同陳光輝委員共同辦理,就攝影機裝置位置、攝像角度、佈線路徑及線纜包縛等問題,達成共識,並就此工程要項招商辦理之。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本案擇廠商一,由翊昇資訊行承攬。管理中心須先與陳光輝委員溝通用料材質、佈線路徑等事宜。並將施作日期公告之。
|
廠商一:翊昇資訊行
報價:
品 項
|
數
|
合 計
|
高解析錄影主機
|
1
|
17,000元
|
SONY
2.8mm鏡頭
|
1
|
3,000元
|
SONY
4.0mm鏡頭
|
2
|
5,000元
|
ASUS 19吋電腦螢幕
|
1
|
3,500元
|
一樓配線工資
|
2
|
6,000元
|
頂樓沛縣工資
|
1
|
6,000元
|
半球700條鏡頭
|
1
|
1,300元
|
總 價
|
41,800元
|
|
廠商一:精研資訊有限公司
報價:
品 項
|
數
|
合 計
|
高解析錄影主機
|
1
|
19,000元
|
SONY
2.8mm鏡頭
|
1
|
3,000元
|
SONY
4.0mm鏡頭
|
2
|
5,000元
|
ASUS 19吋電腦螢幕
|
1
|
3,700元
|
一樓配線工資
|
2
|
12,00元
|
頂樓沛縣工資
|
1
|
8,500元
|
半球700條鏡頭
|
1
|
1,300元
|
總 價
|
45,200元
|
|
廠商一:佳傳資訊有限公司
報價:
品 項
|
數
|
合 計
|
高解析錄影主機
|
1
|
19,000元
|
SONY 2.8mm鏡頭
|
1
|
2,800元
|
SONY
4.0mm鏡頭
|
2
|
4,000元
|
ASUS 19吋電腦螢幕
|
1
|
3,800元
|
一樓配線工資
|
2
|
7,120元
|
頂樓沛縣工資
|
1
|
6,000元
|
半球700條鏡頭
|
1
|
1,800元
|
總 價
|
44,520元
|
|
議題②:前期例會議題之頂樓管道間加設動力風扇暫緩辦理討論案(視宣導禁菸成效後再議)。
|
案由:本案係執行第四次例會議題三「本會宗旨即在提升住戶生活品質,本案經出席委員討論決議,先由管理中心洽詢各住戶意見後,再將蒐集之意見於下期會議中彙報,並於下期會中決議之。」之決議。
說明:本案緣起於有住戶在自家浴室抽菸,導致煙味飄散至樓上住戶家中,造成其他住戶生活不便。今管理中心建議,暫將本案定位於『尚未達結構設計不良致須加裝排風輔具之階段』,委以延長觀察期。另因工程施作要點及風機廠牌規格、電器特性、控制方式、佈線路徑、工程可靠度及防颱設計等作業規範,皆未定案,故本案仍需作業時間。再依監委交辦,可於管理費收據,試辦加註禁菸警語,藉以宣導,以觀後效。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同意如管理中心所擬方案,在管理費收據上加註警語,暫無規劃裝置硬體設施。
|
議題③:頂樓排風機(不在勤展保養項目內)外殼除鏽、油漆工法討論及發包決議案。
|
案由:本案係執行第四次例會管委會交辦事項及議題五之決議文。
說明:採「工、料分離」方式發包,所需技術工以市場行情一工2500元計算,材料概由管理中心採購及管控用料。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同意採方案二,惟須加強施工前、後照片拍攝存證及網上公告等事宜,另施工日期須先公告,並加貼「油漆未乾,敬請注意」等警示公告,並儘量避免影響住戶日常活動。
|
方案一:立東五金建材行介紹邱姓老闆。
工法:傳統裝潢油漆工法。
報價:連工帶料,九千元整。
|
方案二:菱陽機電公司潘老闆。
工法:鐵工除鏽、油漆工法。
報價:工資:二千五百元整。
料錢:約一千五百元。
同案追加,頂樓右側防火門更換門弓器及方形把手。
報價:工資:五百元整。
料錢:約一千三百五十元。
|
|
議題④:大樓文件資產管理(含財報)作業規範討論案。
|
案由:本大樓自建基峻業以來,陸續取得相關文件(如使用執照、用電許可文件及管委會組織報備),及公文書等,今幸皆留有正本,需擬妥妥善保存之方法。
說明:相關整理及保存構想,請參閱下表說明。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先暫時同意如管理中心所擬方案,惟須注意下列要項:
⑴ 官式文書:先將所有正本掃描存檔,並在大樓自設之部落格中公告之。再委請
王永茂委員存放於銀行保管箱中。
⑵ 建築圖紙:採購大型塑膠袋,存放建築相關圖紙,並要攤平擺放。至於是否要
掃描存檔,現因未屆保存限期,暫不規劃。
⑶ 其他文書:要求管理中心排定時程,將可做OCR中文辨識的文件,排定進度,
逐步將大樓文件資產全數保留。
|
官式文書:公文函、使用執照、台電用電許可、報備證明等正本原稿。
保存方式:寄放銀行保管箱。
保管單位:銀行。
|
建築圖紙:平面圖、水電圖、消防圖及弱電圖等配置圖等。
保存方式:儘早掃描存檔,現有圖紙宜攤平擺放。
保管單位:管理中心。
|
其他文書:廠商保固書、出廠證明、操作手冊、會議記錄、各月財報、廠商合約及消防申報等文書。
保管方式:訂定保管年限及方式。
保管單位:管理中心。
|
議題⑤:約定專有基金設立專戶及財務報表表示討論案。
|
案由:本案係指本大樓共計一十八個機械式停車位,其車位主所繳納之車位管理費成立約定專有基金帳戶並與管委會既有基金分摺管理及財報數字表示之討論案。
說明:現今之大樓公共意外險,其理賠範圍對機械式停車場,似未特於標明,且難於釐清責任究係歸責於何方,故多委託保養廠另購保險。綜此觀之,機械式停車位之車位主,擁有較獨立之財務管理,亦係現況使然。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就管理中心報告有關機械停車位專有基金及車廠營運之說明,本會歸納下列幾點作業規範:
⑴ 確定設立專有基金帳戶,並與現有大樓公有帳戶,分摺管理。
⑵ 每個機械停車位所有權人,維持繳納每位每月一千元管理費,從中提撥五百元存入分摺帳戶中,並於當期財報中顯示財務數字。另五百元則存入共有帳戶中,共同營運。
⑶
下期機械式停車位保養合約,管理中心需覓得合宜廠商,其每位∕每月保養費不超過一百五十元(含安檢費),另需加購保險,受益人為管委會,費用另計。
|
議題⑥:本大樓騎樓地面高壓水柱清洗決議案。
|
案由:本案緣起於07/08、07/10、07/13等三日,因清潔員缺勤,所衍之事由。
說明:清潔員因病缺勤,無可厚非。惟南山物業公司無法即時補充人員,顯已違反合約之約定無誤。今經南山喻漢文經理,來電請託,言道可否以高壓水柱清洗大樓騎樓地面,以折抵缺勤扣款乙事,報會決議。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採南山物業公司所建議之方案三,清洗日期排定,交管理中心協調,並公告之。
|
方案一:維持原案,扣款2833元。
優點:現金入袋,銀貨兩訖。
|
方案二:缺勤日數,機動補足攤還。
優點:如逢年過節、特殊情況須加派清潔人力時,可因事要求補班折抵。
缺點:難於紀錄,易生爭議。
|
方案三:以高:壓水柱清洗大樓騎樓地之勞務,折抵扣款。
優點:⑴高壓水柱清洗,較為乾淨。
⑵大樓騎樓每年亦應清洗一次。
⑶高壓墜清洗費約3000元,若要求南山物業提供二次,則符合大樓利益。
|
議題⑦:新舊規約比較表。
|
案由:現行規約,有若干條文顯與時事不符(如遠雄售屋條款),實已達調整階段。
說明:由於規約條文編排,與內政部制式規約編定之順序,差異過大。況九十七年立約至今,政府法令修改多次,攸關住戶民生之法條,多未載入規約,為恐影響住戶權益,適時調整大樓住戶規約,似成議題。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採方案二。管理中心可開始著手規劃,並於爾後例會中,逐期逐案報告規劃進度。
|
方案一:直接套用內政部制式規約
優點:⑴政府制式規約住戶認同感最高
⑵配合時令,與時俱進。
⑶內容調整幅度最小。
缺點:較無特色,因制式規約制定,顯以管理國宅為主體規劃對象。
|
方案二:接合制式規約與大樓規約
優點:⑴兼容並蓄,各取精華。
⑵保留前人智慧與辛勞耕耘成果
⑶內容調整幅度可彈性規劃。
缺點:需時時注意現行法令修改,以免規約內文,與法令相衝突。
|
方案三:維持現行住戶規約
優點:⑴安定為主,勿茲事端。
缺點:多數條文,語焉不詳,若生爭議,規約內文又無解釋或引用之條文規範,恐需引用現行法律,屆時住戶規約之信任感失落,形同具文。
|
議題⑧:修正第四次例會決議事項。
|
案由:本案修正第四次例會議題四有關「會議記錄是否提供每戶影本乙份討論案。」之決議內容。
說明:前次例會決議文摘要:「……,本會決議如管理中心所擬說明之內容辦理,惟可加印五份紀錄置於櫃檯,交付於有需要之住戶保存。」等文,今管理中心已建立大樓專用之部落格,網址:10509meeting.blogspot.tw,可將當期要公布的內容上傳,供住戶直接上網查詢。此後不再於電梯中張貼會議紀錄及列印待取。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先就現行版面公告於各住戶,但管理中心須與各住戶往來溝通,聽取建議,配合調整,以期成為適合本大樓風格之網頁設計。
|
議題⑨一樓櫃台購置組合櫃及逃生梯堆置雜物清除討論案
|
案由:一樓大廳是大樓住戶共用共享之生活空間,將空間整理乾淨,乃至美化,營造情境,已成要務。
說明:現今使用與管理未盡理想,信件、包裹未經系統化管理與儲置,保全人員恣意放置,一切皆以方便為要,致大廳變成理貨中心。今經監委王委員指正,並要求管理中心,提出具體作法,改善住戶觀感。
決議:本案經出席委員決議,先將一樓逃生梯之雜物清理完成,再將保全員所使用之藍色儲物櫃及飲水機,移置逃生梯中。所騰出之空間,視使用狀況,再做規劃。
|
臨時動議:
散 會:(21:50)
|